【喜报】恭喜闽运兴物流再次延续无车承运试点单位
       近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下发(闽交运〔2019〕13号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延续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通知显示,根据《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关于请核实无车承运试点企业监测数据的函》(交运便〔2019〕61号 )有关“在正式政策文件出台前,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视情况继续开展试点工作”。综合各地市上报辖区试点企业延续试点意见,结合发展时间,同意我司泉州市闽运兴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再次延续无车承运试点单位。此刻激动的小编已经开心地扭动起来..


▲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文件图


▲道路运输许可证



       无车承运物流试点是互联网+高效物流工作的重要探索和创新,是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的有力举措。我司一直积极响应交通部及国务院的号召,积极探索无车承运的创新发展模式,组建研发运营团队自建物流平台。此次能再次延续无车承运人试点资格,不仅仅是对我公司前期创新实践的肯定,也坚定了我公司发展高效物流,智慧物流的理念。



       接下来,我司将严格遵守交通运输厅及相关部门的要求,按照试点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做好试点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准确的上传试点运行信息,提交试点进展情况报告,自觉接受管理部门检查,不断探索无车承运人事业,创新运营管理模式。试点运行期间,我公司将切实发挥对行业的引领示范作用,严格遵循道路运输和税收征管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市场需求不断健全完善平台服务功能。同时,强化对实际承运人的安全监管力度,助力政府进一步促进区内物流行业转型发展与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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